【刑法256条内容是什么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56条规定的是“破坏选举罪”。该条款主要针对在选举过程中实施破坏选举行为的行为人,依法予以惩处。以下是对该条文的详细解读,并以表格形式进行总结。
一、刑法第256条原文
> 第二百五十六条:违反选举法的规定,以暴力、威胁、欺骗、贿赂、伪造选举文件、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,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
二、条文解读
1. 适用对象
本条适用于所有依法参与选举活动的人员,包括选民、候选人、选举工作人员等。
2. 行为方式
包括但不限于:
- 暴力手段
- 威胁、恐吓
- 欺骗、贿赂
- 伪造选举文件
- 虚报选举票数
3. 犯罪构成要件
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破坏选举的故意,客观上实施了上述行为,且该行为对选举的正常进行造成了实际影响。
4. 刑罚规定
对于构成该罪的行为人,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。
三、总结表格
项目 | 内容 |
法律条文 | 刑法第256条 |
罪名 | 破坏选举罪 |
规定内容 | 违反选举法规定,使用暴力、威胁、欺骗、贿赂、伪造选举文件、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的,依法处罚。 |
行为方式 | 暴力、威胁、欺骗、贿赂、伪造文件、虚报票数等 |
犯罪主体 | 任何参与选举活动的人员 |
构成要件 | 主观故意 + 客观行为 + 对选举造成影响 |
处罚措施 |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|
四、结语
刑法第256条旨在维护选举的公平与公正,保障公民的选举权利不受非法侵害。对于任何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,法律都给予了明确的界定和相应的法律责任。在实际生活中,遵守选举法规、尊重他人选举权利,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。